又是小朱写的,我隐约觉得以后我都可以用这篇文章来诠释我的私趣味,以免被人问到爱好时的尴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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摇滚乐是一个特别大的话题,哪怕是我私人的摇滚乐。似乎是前天吧,想起了这个话题,那时正是下午接近傍晚的时分,我正要去见一个朋友,那是一个认识十三年的朋友,他不听摇滚乐。
我的朋友有两种,听摇滚乐的和不听摇滚乐的,现在后者的比例比前者要小许多。我不知道以后会不会越来越多。我结交朋友的渠道有两个,摇滚乐或者其它。有些朋友认识我时并不听摇滚乐,但后来他们也成了摇滚乐爱好者,他们大多是我的同学。但是后来,他们大多又不再喜欢摇滚乐,似乎摇滚乐真的是一种很青少年的玩意,只有小屁孩才会拿它特当回事儿,他们一定是这么想的。嗯,也许真的是这样,因为他们耳朵里的摇滚乐和我的是不一样的,Lou
Reed说,“Jenny五岁的时候把收音机调到了纽约台,然后摇滚乐救了她的命。”其实说白了就是这么简单。
已有一年半没有见那个朋友了,见面就是喝酒,然后我就把自己喝多了。每回在青岛,和老同学老朋友们一起喝酒我都会特别兴奋的把自己喝多了,趴在饭馆或者KTV的沙发里睡着了,然后被人叫起,一个人坐车或者走路回家,在一棵树的树坑里呕吐。就是这样。
几天前的这个朋友也听过一些摇滚乐,在某一个夏天我兴奋的告诉他我听到了一种叫做“摇滚乐”的玩意后不久,他也找到了涅磐的演唱会磁带;看我拨弄吉他,他也买了一把。但与我不同的是,他是一个人来疯,他会在买吉他的第二天背着吉他和同学一起去遥远的海滩郊游,当然,他并不会演奏。
大学时他在上海,也组乐队,不过是校园电声乐队那种性质,翻唱点流行歌,或者瞎玩点什么。他还是贝斯手呢,还在一些酒吧驻场呢,当然,当他跟我说起这些时我从来不觉得这是摇滚乐,我也不愿意跟他说摇滚乐这个话题,因为我觉得尴尬,我更愿意跟他聊初中时的生活,那时候听的流行歌曲,那才是我们的生活。
那天晚上他还跟我说,摇滚乐害死人哪,然后他说了一些他的朋友的事。
一个是他在上海时的一个鼓手,打鼓挺烂的,但是家里是山西开煤矿的,N有钱。他有两套珍珠鼓,排练时如果嫌镲片音色不好就会用剪刀给它剪个口,下一次不需要这种音色时又把这镲片扔掉再买新的。此外他还吸毒,海洛因啥的,最后觉得生活实在没劲然后自杀了。
还有一个似乎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少妇,一个人在北京带着她的单亲女儿在某夜场唱歌。为什么会提到这个女人我忘记了,总之他跟我说的是:摇滚乐害死人哪,兄弟,回头是岸。
这句话太可笑了,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,我只能跟他说,人与人理解的摇滚乐是不同的,我想,我只能这么解释。或者可以这么说,Carsick Cars是摇滚乐,哪吒是摇滚乐,这没有问题,但北京更多的年轻乐队其实并不是摇滚乐,至少不是我私人的摇滚乐。摇滚乐当然是危险的,但它们同时也很牛逼,牛逼到可以拯救谁的生命。
我为什么要在自己的Blog里说这些个无聊的话题?其实真也够无聊的,因为一个人如果不能从内心里理解这些,我想他可能就真的不会理解这些了,这是从一开始就注定的。